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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18号)的要求,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行指委)现组织开展相关初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含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物流类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训实习),以及其他特色课程。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列归中等职业教育组。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列归高等职业教育组。高职本科课程列归高等职业教育组,但须单独注明。

二、申报要求

1.涉及多个学校共建的课程,由牵头院校申报,同一课程不得多头申报、拆分申报。

2.同一课程只能选择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物流行指委一种途径申报,多方申报物流行指委将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门课程。

3.“十三五”期间已认定的232门职业教育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对照最新要求更新完善后,由原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课程负责人或2位以上授课教师发生变化的课程,或主要内容有实质性变化的课程,须按新课程参加申报。

三、工作安排

按照申报、初选、推荐、遴选等程序开展工作。各单位拟申报、推荐课程须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方可报送。

1.申报。各申报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获取线上申报平台账号并登陆网上申报平台(www.nveec.cn)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完成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物流行指委秘书处。

2.初选。物流行指委将根据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附件1)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综合评审。

3.推荐。物流行指委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材料报送至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

四、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在完成政审、质量自查及内部公示的基础上,于8月31日17:00前登陆网上申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佐证材料(根据附件2后的证明材料清单要求制作成1份PDF文档,原则上不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在平台确认提交后导出申报书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9月2日17:00前将纸质版邮寄至物流行指委秘书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PDF文档)发送至物流行指委秘书处邮箱。

五、持续建设与管理

入选的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将统一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同时鼓励省级在线精品课程和优质校级在线精品课程经审核后接入。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须每学年动态更新教学资源,并提供入选后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将对接入的各类在线精品课程运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对于未按要求持续提供教学服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按规定追责问责。

六、联系方式

物流行指委秘书处

联系方式:上官老师 010-83775915  

               司老师 010-83775925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2号楼铭丰大厦11层1106室

邮    箱:wljzw@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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