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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行指委)决定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推荐范围


物流行指委推荐的成果奖类型为职业教育类,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申报项目应充分体现物流及供应链领域教学和产教融合成果,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申报,兼顾区域分布。


申报限额及要求


每个单位限报1项。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的工作要求,进行申报和推荐,拟申报项目须在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申报安排


(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成果均应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书等成果主要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包括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样表及填报说明可在系统中查看)、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 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 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支撑材料仅提供电子文档。


(二)材料提交。请意向申报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bwyxjs.emis.edu.cn:7101/mgmt/overt/jxcgjLogin)完成线上提交,系统登录账号请致电物流行指委秘书处获取。此外,各申报单位需于2022年9 月30 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申报书、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等主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装订,装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快递至物流行指委秘书处。


(三)遴选推荐。线上申报完成后,物流行指委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要求组建专家组,对所收到的成果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成果,在分配限额内排序推荐。


通过物流行指委遴选最终确认推荐的成果,物流行指委将于2022 年10 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表快递至各成果负责人。各成果负责人需于2022年10 月20 日前将申报书、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等主要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一式两份装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寄(送)达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其复核后一并上报教育部。


物流行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司 老 师 010-83775925  17351295867

     上官老师 010-83775915  15810838784

电子邮箱:wljzw@vip.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2号楼铭丰大厦11层1106室


附件: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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